|
|
发表于 2020-4-24 1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心無備慮 发表于 2020-04-23 16:02
没有竣工备案表不能交房,属违法行为,切记不能收房!!!!
属于违法,找抄当地房管局。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袭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百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知水、供电、供热、道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61条规定: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综合上述国家法律、法规,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该怎么办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