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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致广大珠乡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珠乡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合浦人居环境不断提升,这其中包含了您的心血和汗水。在此,向您表示由衷的敬意!为着力把合浦打造成为更加整洁有序、美丽宜居的共同家园,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0年5月7日起,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此,我们热切期盼广大珠乡人民要努力做到:
一、规范文明经营。沿街经营门店不占道、不跨门槛经营,不私搭乱建乱拉遮阳棚,不乱倒污水、垃圾等,保持铺面整洁。
二、规范广告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符合城市统一规划,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城市形象的,应当及时进行整修或更换。
三、规范停车秩序。不擅自占用公交停车位;车辆要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整齐停放。
四、规范垃圾处置。不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建筑垃圾。
五、爱护市政设施。爱护城镇道路、绿化、路灯、公厕、垃圾容器等公共设施;严禁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擅自设置或改建人行道出入口等。
六、爱护园林绿化。不损坏树木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不擅自占用、挖掘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或擅自修剪绿化苗木,不向绿化带内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不在绿化树木上拴绳扎钉、晾晒衣物等。
七、违法建设整治。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土地、规划、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得动工建设;已取得相关手续的,要严格按照许可规定进行建设。
八、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全面落实封闭围挡、物料堆场覆盖、建筑土方覆盖、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施工道路做好硬化洒水、清扫保洁工作,裸露土方及时覆盖,运输车辆净车出场。
九、再生资源回收要规范。回收企业和个体户回收场地的隔离设施要美观整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乱堆废旧物资,保持环境整洁,不占用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地收购、晾晒、整理废旧物资。
十、住宅小区管理要规范。自觉维护小区环境,车辆整齐有序停放;不在小区内放养鸡、鸭、狗等畜禽;不在小区内种菜;不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违法搭建构筑物;保持室内和门前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
十一、农贸市场经营要规范。各经营户按划定摊位归位经营,服从管理,落实门前、摊前“三包”责任制,打造文明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十二、爱护河道环境。不往城市河道倾倒垃圾、杂物、动物尸体,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
十三、提升文明素质。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不断提升文明素养、树立文明新风尚,争做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的合浦人。
合浦是我家,美丽靠大家。打造整洁有序、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一起携手共建共享,共同创建美好的家园。
合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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