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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拆二代,房子有两套做了民宿,留有一套自己住;他们家就我老公一个独生子,当初我们是在订民宿的时候认识的,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嫁过来的时候老公他们给了20万,我家里人原封不动在第二天就给我让我还回去了,说只要是两情相悦,他们家对我好就成,我父母比较老实,总觉得给20万像是卖女儿一样,后来我也就把20万给了我老公。
结婚第二年我就给他们家生了一个双胞胎男孩,大宝和二宝一直都是我在带,老公连尿不湿估计都不会怎么包,这些事就不说了,最近我弟和谈了很久的女朋友要结婚了,女方表示要在县城买套房子,我就和我弟商量着,实在不行咱们首付一套,以后大家一起供房子也行啊,先把房子定下来,让女方安心。其实我家条件不是很好,我也早就有把他们接出来住的打算,这次正好可以买房子搬出来,但是我在问老公想要当时聘礼的那20万用来当弟弟房子的首付,但是老公却说借钱是要写欠条的,我当时立刻来气了,这20万明明是当初他给我家人的聘礼,怎么现在我需要的时候就成了要借了?我这个要求很过分吗?只不过算是拿回自己的聘礼钱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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