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新消息, 从今年8月1日, 合浦人每个月除了缴纳自来水费用, 还要缴纳污水处理费!
近日,为了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提高社会节能减排意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征县城污水处理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和对象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合浦工业园区),由县城供水企业(广西合浦华泽水务经营有限公司)供水,自备水源(含江、河、湖、塘、水库及地下水井等)取水,并向县城排水设施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用水量缴纳污水处理费。
征收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5元,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2元
征收时间 从2020年8月1起执行
来源:合浦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