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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上午9时,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涉嫌受贿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利用职务便利受贿 给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 2009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陈立利用其分别担任广西横县公安局政委、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横县公安局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13.19万元,为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谋取利益。
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立在担任广西横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期间,非法收受沈旭添送予的现金,包庇、纵容沈旭添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依序听取各方意见。经过法庭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江南法院新闻眼、广西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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