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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以来,在宾阳县露圩、甘棠镇辖区内,连续发生多起学生被一伙不法人员无故殴打致伤和财产损失的事件,在社会上影响极其恶劣。最近,宾阳县警方组织警力对这伙寻衅滋事团伙实施了抓捕打击。
接到情况举报后,宾阳县警方高度重视,派出专案组对事件进行了调查走访。经过一段时间地摸排和理清思路,基本掌握类似的事件均为同一伙人所为。
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陈学新:
在校生韦某等人勾结社会闲散青年共30多人,经常有组织性地到甘棠街上面随意殴打甘棠中学学生、在甘棠街上出入的年轻人。
这一团伙以10多名露圩籍骨干成员为主,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他们对露圩、甘棠一带的地形比较熟悉,每次实施违法行为时多选择在周末晚上时间。
在摸清这伙人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宾阳县警方决定对这一团伙成员实施抓捕。由于前期信息掌握精准,抓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共抓捕传唤17人,查获“125”摩托车、“鬼火”摩托车6辆,钢管、刀具、手机等物品一批。
经审讯,17名成员对自己多次参与有组织性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供认不讳。
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学新:
根据刑法刑诉法等相关规定,对已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的刘某为、刘某文两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5名青少年,警方、学校、家长对其共同教育,15名青少年当场悔改,并写了悔过书。
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的现象,警方呼吁社会各方共同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防线,教育好孩子。
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学新:
家长要加强自身的法律修养,切实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同时,青少年也要加强自身的预防,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广交良友。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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