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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凌晨,一男子驾车行驶至在桂兴高速一收费站时,突然停车换人。最后,该男子与其妻子一起“吃”了4张罚单。
8月29日凌晨零时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在G72泉南高速桂兴段(桂林至兴安)桂林北收费站开展夜间整治。当交警正在出站口盘查过往车辆时,看见远处一辆车突然停滞不前。民警透过车头强烈刺眼的灯光,看见车身黑暗处似乎有人影快速晃动。由于该车停车点在高速匝道出口的下坡路段,且正值重型货车出站高峰期,容易导致追尾刮碰事故。
(执法记录仪截图) 为消除安全隐患,收费站口盘查的民警快速赶到停车点查看情况,看见车辆正由一名女性司机驾驶,车内另有两名男乘客,看见交警后神情都较为紧张。为不影响交通,民警将该车引导至收费站外后,才询问驾驶员在收费站内突然停车的原因。对此,女驾驶员一直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
(民警将车辆引导至收费站外作进一步调查)
随后民警调取收费站出口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该车驾驶员原来是一男性,经比对就是坐后排的男乘客伍某。面对清淅的监控照片,伍某承认了临时停车换自己妻子当驾驶员的事实,并且道出了调换的原委。
原来,该车辆逾期未年检,伍某驾驶证一周期内已记满12分,其妻子刚考取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当天,伍某心存侥幸自己驾车上路,当看到前方交警查车时,由于害怕被处罚,于是马上停车与后排的妻子交换位置,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
(图为伍某与其妻子)
经查,驾驶员伍某存在驾驶的机动车逾期未年检,驾驶证一周期内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民警根据其二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3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由于伍某驾驶证累记记分达到15分,必需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才能拿回驾驶证。
伍某妻子在实习期期内驾驶车辆上高速行驶,不系安全带驾车二项交通违法,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来源丨广西桂林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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