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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穿过乡间小道,缓缓开进了石康镇。此次车载法庭进村,专为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而来。经过法官调解,一次性处理好了双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高效便民司法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该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2013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由于性格、生活价值观差异大,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2015年,双方再次因琐事发生争执后,李某离家去往北海居住,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诉至合浦法院坚决要求与张某离婚。
为缩短当事人参加庭审的出行距离,承办法官决定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所在地,让当事人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诉讼成本、最快捷的方式获得司法服务。庭审当天,法官和干警冒着炎炎烈日,如约而至。
调解中,被告也认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儿子抚养费、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从亲情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调解,把冰冷的法律规定换成家常话语对当事人循循劝导,通过释法,析理,原、被告达成了离婚协议,好合好散。调解结束后,法官利用车载法庭内的办公设备现场制作调解书,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至此,当事人开庭、调解、送达文书一次性全部解决,免除当事人来往奔波之苦。
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合浦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以多元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服务,对离婚、赡养、继承、相邻权纠纷等案件,走村入户,就地开庭,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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