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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冲动是魔鬼,家住合浦县石湾镇某村的黄某与何某,就因为相邻田地排水问题产生口角,冲动之下,黄某打了何某一巴掌,何某起诉到合浦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7000余元。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5日,黄某、何某在合浦县石湾镇某村的单边坝因排水问题发生口角导致双方打架,在打架中黄某打了一巴掌何某的脸部。何某自称被打伤左耳朵,先后到北海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和到北海市人民医院检查双耳。经诊断,何某的伤情为1.左耳挫伤;2.感音神经性聋(左耳)。2020年5月19日,合浦县公安局石湾派出所对黄某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
合浦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遭受人身损害的,侵害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被告因相邻田地排水问题产生争执,继而导致双方打架,合浦县公安局石湾派出所已对原、被告的打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是哪一方先主动攻击对方。但无论纠纷的起因是什么,双方均不应发生伤害他人健康权的打架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应对对方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原告的受伤损失系被告对原告实施侵权行为所致,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合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黄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7465.41元给原告何某。
为了解开双方的心结,法官在判决书中说,田地排水问题本是小事,双方却因此引发打架,既伤害了邻里感情,又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希望本案原、被告今后本着相互宽容和体谅的原则,遇到问题时积极与对方协商,加强沟通,共同创造和谐、有序的相邻关系。
法官寄语
为了解开双方的心结,法官在判决书中说,田地排水问题本是小事,双方却因此引发打架,既伤害了邻里感情,又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希望本案原、被告今后本着相互宽容和体谅的原则,遇到问题时积极与对方协商,加强沟通,共同创造和谐、有序的相邻关系。
案件审结后,原告何某将“公平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给承办法官,感谢法官的公正高效办案,让他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来源:合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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