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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记者在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颁布的首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金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她表示,《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为规范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管理手段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对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绿化的法律意识,推动我市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这一部法规和每一个北海人息息相关 为什么这么说? 我们来给大家划重点了!
根据《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城市内的树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的用途,修建通行道路、铺设硬化地面或者设置停车场
●擅自砍伐树木的,可以按被砍伐树木的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攀折树枝、践踏地被植物、剥损树皮、擅自采摘花果这些行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 以后路边的花花草草 千万不要采摘破坏! 来源:北海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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