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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正式施行 其中正式明确了“袭警罪” “袭警罪”入刑 将会更好地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袭警、辱警”必将得到严惩 3月13日两名男子因暴力袭击执勤交警被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以袭警罪进行立案侦查同时也成为“袭警罪”入刑后的北海首例!
3月13日17时许,北海市公安局银滩东区派出所接到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报警称,在银海区南京路怡康春城小区路段执勤时,发现一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某满身酒气,脸色潮红,有酒驾嫌疑。执勤民警进行处置时,驾驶人周某某及乘客师某某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对执法的民警辅警进行阻挠并殴打,致使民警左膝盖擦伤,辅警手部被抓伤。
银滩东区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案发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及师某某控制,依法将两人带回银滩东区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对两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及师某某进行讯问时,两人均称因酒喝太多,已经不记得自己的袭警行为,但周某某对其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出示了犯罪嫌疑人殴打民警辅警的视频证据,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终于低下了头。
经现场酒精检测,周某某及师某某当时均为醉酒状态。经伤情鉴定,受伤民警辅警的伤势均已构成轻微伤。3月14日,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对周某某、师某某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来源:北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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