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有四分之一的网络诈骗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精准出手”,有针对性实施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网络犯罪黑灰产业的关键环节。2020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033人。如,在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分析诈骗对象心理特征,编造“各具特色”迷惑性极高的诈骗场景,致使被害人陷入骗局。
网络犯罪逐渐告别“单兵作战”模式,依附于网络黑灰产业,更多以团伙或集团形式作案。参加犯罪团伙甚至更大规模犯罪集团的网络犯罪嫌疑人,占犯罪总人数的83%。有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监管打击,将犯罪窝点、通讯工具等向境外转移,有目的性地针对我国公民实施跨境网络犯罪,网络犯罪中跨境实施的占13%。暗网和境外通讯软件在网络犯罪中的应用明显增多,2020年检察机关办理利用暗网或境外通讯软件实施的网络犯罪案件同比增长近70%,出境实施网络犯罪的人数超过上一年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