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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晚上23时20分许,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民警在合浦收费站排队准备驶出收费站时,旁边并排驶过的一辆五菱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 黄春华:当时我看到面包车车厢里拉满一车货物,是用油纸包着一卷一卷的,有的地方外包装破损,露出里面的物品,就是爆竹。
他看到该车运输爆竹没有使用专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车上也没有醒目的易燃物品标志,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黄春华判断其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于是,民警立即下车对该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这辆五菱牌面包车后排座位以及行李厢内装载了大小各类爆竹212卷,该车驾驶员未能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民警批评教育后,面包车驾驶员对其非法运输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对车辆及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暂扣,案件正在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侦办。 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是非常危险的,还好民警火眼金睛,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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