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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183公里每小时是什么感觉?
这个比特快列车还要快的速度近日就被咱们广西一位女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演绎得淋漓尽致
8月29日上午9时许,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宾阳东服务区开展违法查处行动。行动开始没有多久,预警平台上就收到一条超速驾驶的信息:一辆桂A牌奥迪小型SUV正以183km/h的时速由南宁往柳州方向飞驰!存在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当该车经过服务区时,民警立刻将该车拦下。
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开车的是一位女子,而对于自己超速的行为她甚至有意为之!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子告诉民警,自己之所以会超速,主要是急着去柳州吃亲友的喜酒,速度不快怕赶不上酒席,所以才猛踩油门超速行驶。当民警问她是否考虑过超速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女子说,当时路面上车辆不多,并且对自己的驾驶技术有信心,可以驾驶好车辆。
随后,在场民警对女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其因为超速行驶超规定时速50%以上不满60%,将面临一次性扣驾驶证12分,罚款2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在这位小姐姐面前
估计很多老司机都会甘拜下风 不敢比 也不想比 因为真的是太危险了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 开车时还是控制车速比较好 否则一旦出了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来源:四大队、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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