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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建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迁建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合浦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结合中共合浦县委员会常委会(十三届第10次)会议纪要批示精神及合浦县教育局《关于迁建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的请示》(合教报〔2021〕22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县城教育布局,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水平,满足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入学需要,原则同意建设迁建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项目(项目代码:2110-450521-04-01-331279)。
二、建设地点:合浦县公园路东延线与湖东路西南交汇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39个班1950学位,占地面积66670平方米(约100亩),建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27300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及其他运动设施;建设围墙、挡土墙、校门(含值班室)、校道、雨污工程、绿化、硬底化、供电、供水等附属设施;购置教学仪器装备、生活设备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170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资金解决。
六、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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