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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2022年1月1日起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要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份(即每人320元/年),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三、缴费渠道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不再实行脱贫攻坚期间为建档立卡户代缴费的措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缴费: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
3.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
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
5.银行营业网点柜台、银行自助缴费渠道。
6.持身份证、银行卡到村(居)委、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医保经办点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刷卡缴费。
7.到合浦县税务局、乡镇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缴费。
四、完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对特困人员、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资助。
对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
对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医疗统筹限额300元/人·年,可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报销结算。
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疗统筹限额21万元/人·年,可在北海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
以上按政策文件为准,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
合浦县税务局:8612366
合浦县医保中心:0779-7280515
合浦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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