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浦廉州镇冲口某坡村的村民,邻居庞某一家十几年来多次以各种方式侵占堵塞村集体水沟,下大雨,水就浸到我们的屋子里。我们已多次报警,多次向居委报告,但庞某一家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在水沟里砌墙。为了避免水浸村,房子倒塌,我们强烈抗议庞某一家违法违规侵占堵塞我们村集体排水沟。
他家的围墙已砌超出了他家的界址一米左右了,而我们家和庞某家中间的水泥路,是2020年8月份做的,是我们家和两个弟弟家无偿拆了三间厨房做的,我们舍小家为大家。并不存在任何土地纠纷,派出所可以到村里调查。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人擅自改变排水沟的用途,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侵占。
庞某一家非法侵占集体公用水沟,十几年来多次以各种手段堵塞水沟,一下大雨水就浸到我家房子里。为此我们三代人多次要求他们停止堵塞水沟的恶劣行为,但均遭到庞某一家谩骂和殴打,先是我80几岁的妈妈被推倒,腰部受伤,卧床不起,接着是我小腿被铁铲铲伤,当时大队干部搭我去合浦人民医院包扎缝针,然后是我弟弟被打得直流鼻血。庞某一家的这些恶劣行为,我们曾报警两次,也通知居委来处理过。由于之前每次打我们都没事,他们现在变本加厉直接用砖刀菜刀砍我们了。
我弟庞某瀚被庞某旭砍了十几刀,当场倒在血泊中,上救护车就昏迷了,不省人事,到医院后才醒过来。如果不是救护车及时前往施救,可能没命了。头顶被砍了两刀,左眼睑下一刀,腰部一刀,背部一刀,颈部、肩膀、胸部、腹部、骨盆四肢等多处挫擦伤。另一个弟弟庞某肩膀也被砍伤。 大家来评评理,非法侵占村集体排水沟这种行为合理吗?希望有关管理部门深入调查了解,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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