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浦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发改字〔2022〕20号
关于合浦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费 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浦县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合浦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取车辆停车服务管理费用的申请》已收悉,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提高停车场车位利用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8〕25)号和《北海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政办〔2017〕19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收费转为正式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院内设立的停车场为车主提供车辆服务时,按附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 二、请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醒目位置挂收费标价牌,明确标示停放车辆类型,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收费规定、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15)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从即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之后,重新另行申请。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6日
合浦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备注:1、以上车型停放30分钟内免费。 2、当天收费一次享受当天时段重复停放,不再重复收费,车 主以当天首次收费单据为凭。 3、下列情况,车辆停放者免交或减半停放服务费: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在单位配套专用停车场停放并能提供相关凭证的车辆(相关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及快递业务车;(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驾驶的依法注册登记的残疾人专用车辆;(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形。(四) 新能源汽车实行停放服务费半价优惠。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