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月23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被告人苏某宗等3人因在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组织作弊被判刑。
2021年3月,被告人苏某宗、苏某亮、王某云共谋,组织考生以作弊的方式通过2021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王某云除其本人参与考试外,还另外组织10名考生,苏某宗组织2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宗、苏某亮、王某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并当庭宣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韦杰玮:被告人苏某宗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苏某亮,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人民币罚金1万元,被告人王某云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官提醒:考生不要相信考试包过的信息要脚踏实地,努力学习不能投机取巧
来 源:广西新闻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