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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河池交警在高速路上查获一辆大货车,该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司机夫妇正在美滋滋地吃饭……
▲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当天11时许,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巡逻至G78汕昆高速宜州区德胜镇路段(河池往宜州方向)时,发现一辆红色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该车没有打双闪,且在后方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正坐在副驾驶位上吃饭,一名中年男子站在车头前,手里捧着一个电饭煲锅胆,低头吃得津津有味。
看到突然出现的民警,男子急忙解释,他们夫妇俩是从四川过来的,因着急给老板送货,一路过来没有时间吃饭,行驶至该路段时感到饥饿,就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拿出车上备有的小煤气罐做饭充饥。
▲民警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民警检查男子的相关证件后,对其进行教育:停车做饭和吃饭应该到服务区或停车区,避免造成交通事故。同时,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应急车道是专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任务等处理应急事务时使用,除驾驶人突发身体不适、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外,社会车辆禁止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最终,民警依法对该司机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紧急车道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的处罚。
广西交警提醒!!
在高速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罚款扣分事小 危急生命安全事大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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