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前天(5月10日)下午05:40多分的时候,在合浦定海北路某禾堂的门店购买了两杯奶茶,我跟我的朋友一起买的,没想到我这杯喝出了苍蝇,而且我是喝到一半才发现苍蝇的,现在想想都反胃,我当晚就是上吐下泄,而我朋友喝了这家店的奶茶,也不舒服,也拉肚子了,好一顿折腾!这样的卫生安全真是令人堪忧....
我们当天晚上去就是打电话去找该奶茶门店工作人员,他们工作人员一开始态度还很不好,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只说可能是封口的时候,苍蝇自己飞进去的!开始跟我说可以给我10倍赔偿,可是我到现在都没有收到我的10倍赔偿。
一开始说赔偿135元,结果转的时候微信不成功,说什么国家不让赔,但凡他有心完善一下个人信息,怎么会让他转账不成功,这明显就是想逃避责任!而且10倍赔偿也就135元,我和我朋友那天晚上又拉又吐,135元我们去医院看个病不够!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昨天他们合伙人跟我说以前碰到这种问题,他们都是这样处理的,可见这样出现苍蝇的卫生问题,不是第一次出现了!!!这么大一家奶茶店就是这种办事态度,一开始没谈赔偿之前他们老板还好声好气的说,谈了赔偿之后影都找不着一个!昨天约好一起去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我们早早就到了,对方倒好,直接玩失踪,还用什么借口半路跟不上我们,就掉头回去了,这不是心虚了吗?分明是约好时间过去的,还用这个借口逃避....
这家负责人的态度真让顾客心寒,谁还敢去喝奶茶?真心希望广大商家在遇到顾客发现产品问题时,态度诚恳虚心接受,不要把顾客当成了敌人!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一直是所有消费者关心的,那么大牌子的奶茶,当消费者喝到苍蝇时,却以封口时飞进去多为由搪塞消费者,丝毫没有意识到是在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疏忽以及店面卫生问题。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该奶茶店进行相关检查,是否存在卫生问题,对广大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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