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海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对合浦县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合浦县原海洋局局长吴景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景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对群众呼声不闻不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海域使用续期、海域使用审批、非法抽砂不予查处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团伙郑某等人非法抽砂并出售的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吴景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合浦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合浦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景安开除党籍处分;由合浦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海城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 海城区纪委监委、廉洁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