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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家镇辖区广大居民朋友: 近日来,由于不少养犬居民对犬只缺乏管理,导致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威胁到了广大群众身心健康。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同时,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关系千家万户,需要全体居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向广大养犬居民倡议: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养犬。 二、坚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三、对爱犬进行圈养,不带爱犬进入人群密集的区域; 四、外出遛狗请使用牵绳(狗链),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请约束好您的犬只,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并及时妥善处理因养犬、遛犬引发的纠纷; 六、发生犬只伤人等事件,第一时间帮助受害者进行诊疗,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积极学习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为爱犬进行最基本的护理及训练,如不乱吠,不扑咬生人等训练。 乌家和谐、干净、整洁的环境有赖您的支持与配合! 中共乌家镇委员会 乌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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