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廉州镇延安路与东山一路交叉路口一辆小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地勘查,并调取了事发路口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经过。
当天9时35分许,在廉州镇延安路与东山一路交叉路口处,交通信号灯红灯亮着,然而,何某某(女64岁)驾驶的合浦19***号二轮电动自行车却无视交通信号灯,径直闯红灯通过路口。就在这时,其左侧正常绿灯行驶通过路口的桂E6L***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吴某某避让不及,与何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猛烈碰撞。何某某被撞翻,重重地摔在地上,受伤不起。
经警方现场调查后认定,当事人何某某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吴某某未充分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北海公安交管提醒:遵守信号灯指示,是通过路口最基本、也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路口交通情况复杂多变,无论是驾车还是骑车,经过路口时都要提前减速,仔细观察周边路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通过。莫为抢几秒,让自己与他人陷入危险境地。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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