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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的通知
各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各成员单位:[color=rgba(0, 0, 0, 0.9)]
针对今年第21号台风“麦德姆”(强台风级)造成的灾情,根据《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10月12日23时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