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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禁烧守蓝天 同心共护海城生态 海城区致全体居民的公开信
广大居民朋友: 洁净的空气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需要每个人用心守护。露天焚烧秸秆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威胁公共安全。为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守护绿水青山,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一、全域禁烧范围 在海城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区域、所有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以下物质: 1、甘蔗、水稻、玉米、薯类、香蕉、油菜等农作物的秸秆。 2、 树枝、落叶、灌木、杂草。 3、其他农作物收获籽实后剩余的物质。 4、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及各类垃圾。
二、法律红线不可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违反禁烧要求将面临明确处罚: 1. 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或高毒农药,或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 在人口集中地区及其他依法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秸秆利用新路径 海城区积极倡导秸秆“变废为宝”,推广以下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利用方式: 1、加工为清洁燃料,用于供热、供电。 2、转化为优质饲料,助力禽畜养殖。 3、沤制为有机肥料,滋养农田土壤。 居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支持秸秆禁烧工作,为建设美丽的幸福家园而共同努力! 海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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