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5日下午,城管大队日常巡查发现,在廉州镇东环大道与公园路交叉口东260米处有人私自处置报废燃气瓶,当事人位某某驾驶一辆货车,正在拆除燃气钢瓶球阀,产生很浓的异味。巡查人员立即控制当事人,通知管辖中队到场调查处置,管辖中队同时也已接到了群众举报,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发现燃气钢瓶184个,还剩余50瓶未拆除球阀,执法人员当场对位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向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对现场燃气瓶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对当事人位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制作了笔录,初步固定了相关证据。据了解,燃气瓶残液主要成分是液化石油气中难以完全燃烧的重烃(如戊烷、己烷等),倾倒后不仅会污染大气、土壤和水体,挥发后的气体也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一旦遇到明火(如烟头、电火花、高温),会瞬间引发火灾或爆炸,不仅会烧毁周边植被、建筑物,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所幸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危害后果。 下一步,县城管大队将依法履职,从严打击非法储存、处置燃气废弃物等行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勘查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勘查
图为依法查扣燃气钢瓶184个
图为依法查扣燃气钢瓶184个
来源:合浦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