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是机动车合法上路的“身份证”,承载着车辆的身份信息,更是交通管理的重要依据。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妄图钻空子,通过“套牌”使用他人车辆号牌,以为能逃避监管、规避麻烦,殊不知这种违法行为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10月23日,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合浦县廉州镇第八小学附近路段,有一辆大货车疑似存在“套牌”违法行为,希望交管部门及时查处。
经民警依法调查核实,该车辆驾驶人为石某某(男,44 岁)。据石某某交代,其之所以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是因为自己的车辆与朋友产生了纠纷,担心车辆在纠纷中被破坏,便心存侥幸地选择了“套牌”这种违法方式来“躲避麻烦”。经查实,10月12 日15 时许,石某某驾驶悬挂着虚假号牌“桂 E3****”(该车辆真实号牌为“桂NB****”)的重型牵引半挂车,从合浦县常乐镇出发前往廉州镇,之后将车辆停放在了廉州镇第八小学附近路段,直至被群众举报。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针对“套牌”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石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石某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对此,北海公安交管部门再次向广大货车驾驶人发出郑重提醒:
“套牌”行为危害极大,绝不可为。“套牌”不仅会严重侵害被套牌车主的合法权益,导致被套牌车主无端背负交通违法记录、面临不必要的麻烦,更会因“套牌 车辆驾驶人往往抱着“难被发现”的心态肆意违法行驶,且“套牌”车辆可能存在未经正规安全检验、安全性能无保障等问题,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侥幸心理不可有,违法必被查。部分驾驶人认为 “套牌”能逃避交管部门的监管,这种想法完全是自欺欺人。如今,交管部门通过视频巡查、大数据信息比对、智能交通系统分析以及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已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交通违法查处网络,能够精准识别“套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任何试图通过“套牌”等违法手段规避监管的行为,终究都会被依法查处,不存在“漏网之鱼”。
违法代价沉重,切勿以身试法。驾驶证一次记12分,意味着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对于以货运驾驶为生的司机而言,驾驶证被记12分后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将直接切断其收入来源,给个人和家庭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糊涂或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违法代价。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