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0月以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聚焦酒驾醉驾、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以雷霆手段严厉打击,做到接警即出、快查快处。截至11月9日,已有40名交通违法行为人被依法拘留。现将近期查获的几起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
再次酒驾,行政拘留
近日,傅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桂E1****号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合浦公安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傅某某于2021年7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现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11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傅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再次酒驾+无证驾驶,行政拘留
近日,庞某某饮酒后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桂ES****号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合浦公安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庞某某于2019年9月12日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1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庞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行政拘留
近日,郑某驾驶号牌为桂ED*****小型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北海公安交管海城大队现场查处,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无证驾驶,行政拘留
近日,龙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粤G*****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合浦公安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11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据统计,2025年10月以来北海公安交管依法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交通违法行为人40人。其中,行政拘留33人,刑事拘留7人。 北海公安交管提醒:再次酒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行为,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严重漠视,更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极大威胁。此类行为一旦查实,必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严厉处罚,若引发事故,还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驾驶人深刻吸取上述案例教训,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