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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整治一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通报一批物业服务领域典型案例,警示物业服务主体以案为鉴,严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案例一:北海市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北海市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海纳百川小区在物业服务、公共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多项突出问题,引发业主强烈不满并联名投诉。我局多次联合海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德街道办到现场核查,反复向北海市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整改要求,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但该公司态度消极,对整改工作置若罔闻。截至目前,该小区外墙漏水、路灯损坏、通道设置障碍、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和建筑垃圾堆积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海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将该公司相关违规线索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案例二:北海市群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接群众投诉,服务合浦县南珠学府小区的北海市群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后,未按合同约定或承诺时限及时退还的问题,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合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9月16日依法向北海市群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其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装修押金。整改期限届满后,经合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复核,该物业公司仍未按要求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退款。合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依法查处。 案例三:北海勤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场后不履行移交义务的问题 接群众投诉,原服务于合浦县水岸雅居小区的北海勤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出物业项目后,未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资料及相关共用设施设备。在合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移交通知书》、合浦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该公司仅移交部分纸质资料,仍以经济纠纷为由未移交物业用房及部分设施设备,严重影响小区正常管理秩序。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查处中。 案例四:北海金熙物业公司存在随意拆卸业主水表停水催缴费用问题 北海金熙物业公司在提供金域熙城小区物业服务期间存在随意拆卸业主水表停水催缴费用问题,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针对该问题,银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向北海金熙物业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恢复了业主的正常用水。经现场检查,银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现该小区还存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清洁卫生不及时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不完善等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其已及时约谈物业企业并要求企业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案例五:广西荣和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分公司存在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 接群众投诉,荣和银滩ONE(银滩蓝湾)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无法办理月租卡,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广西荣和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分公司停办小区月租车位,常住业主只能按照临时停车缴费,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给业主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针对上述问题,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及银海区相关部门对物业企业、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物业企业及建设单位正在配合整改中。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合同履约不到位、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等问题。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提升住宅小区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提升小区业主满意度。
2025年11月28日
(经办科室:物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9-20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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