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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为界止纷争 两地同唱和谐歌
12月12日,在合浦县乌家镇综治中心与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综治中心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历时两年多的跨市林地权属纠纷成功化解。双方代表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到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测 争议林地位于北海与钦州两市交界地带。纠纷当事人分别是合浦县乌家镇丹田村打茅坪村民小组村民邓某爱和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土地田村旱垌村民小组村民黄某旭。两年前,两人就林地权属问题产生冲突。纠纷发生后,乌家镇丹田村委会第一时间介入,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乌家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主动扛起属地责任,与那丽镇综治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调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考虑到纠纷的跨市特性,北海市县两级政法委牵头,市县两级司法局、乌家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三次赴那丽镇进行实质性对接:首次沟通时,工作组重点了解那丽镇政府掌握的情况与立场,建立互信基础;第二次联动,两地镇政府组织开展实地勘测,对照图纸、地形,尤其是对作为拟议分界线的“自然水流线(分水)”进行仔细辨认与确认,明确争议焦点;第三次协商时邀请矛盾双方所在村的村民小组代表到场,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围绕划界方案反复磋商,寻求最大公约数。 11月,纠纷化解迎来关键转折。北海市司法局、合浦县司法局相关领导与乌家镇镇长赴钦州市那丽镇举行专题协商会议。此次面对面沟通,充分体现了两市基层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对化解边界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的高度责任感。会议肯定了前期工作成果,并就调解原则、方案细节达成共识。 最终,在乌家镇综治中心的主持下,双方代表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协议明确以自然水流线为界划分南北地块,双方各自享有对应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并对界桩设立、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清晰约定。协议一式四份,由双方当事人、乌家镇综治中心及那丽镇综治中心分别存档,确保调解成果落地生根。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