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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各县区、产业园区、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严峻复杂性,举一反三提升社会安全意识,保持严查严治、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典型案例。
// 案例一 //
2025年2月28日,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环保科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无铁硫酸铝项目(化工项目)存在没有安全设施设计便开展建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2.5万元的罚款。 // 案例二//
2025年6月26日,北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新材料科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食品纸提质新材料项目和1万吨高端食品级松香胶项目(化工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便开展建设、投产等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等规定。北海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4.5万元的罚款。 // 案例三 //
2025年6月12日,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移送的关于某物流公司使用撬装式加油装置对外经营柴油的相关材料,经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核查后,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撬装式加油装置对外经营柴油,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对外经营柴油活动,没收违法经营柴油所得人民币18300元,并处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
来源:北海应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