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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北海市2026年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实施2026年北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四个月。
二、禁渔范围:北海市管辖所有内陆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渔对象: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禁渔期制度相关法律责任 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的,各级淡水渔业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渔期渔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合浦县农业农村局:0779-7285328、7284580 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779-8618373 海城区海洋局:0779-3065261 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779-3220269 北海市农业农村局:0779-2054720
特此通告。
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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