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门江工程拆迁的情况说明
县政府新闻办:
西门江工程是合浦县的旧城改造项目,夏官四合院在西门江一期工程的整治范围内,现四合院仍有四个住户没有达成协议搬迁。这些拆迁户的拆迁评估报告并不是开发商所发,而是经过当时的项目业主县城投公司委托县评估机构评估。在拆迁过工作,我们既考虑了西门江拆迁政策的一致性、连续性,也考虑到拆迁市场价格变化的实际,对被拆迁户进行合情合理的补偿,原则上要让被拆迁户能够建好房子居住。但在拆迁工作中,仍遇到被拆迁户的一些过高要求,如许某明户,建筑占地106.5平方米,部分房屋二层,普通装修,该户要价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要求安置一块96平方米的回建地,建好两层;第二阶段要求无偿安置一块96平方米回建地,并按地段规划建好三层半,一般装修;第三阶段除了要求无偿安置一块96平方米回建地外,另外还要不少于壹佰万元补偿。曾某材户,占地108平方米,建筑占地67平方米,第一阶段要求回建地80平方米,并要一套公寓楼指标;第二段要求无偿安置一块96平方米回建地,并建好一层再要一套公寓楼指标。庞某英户,占地126平方米,建筑面积89平方米,第一阶段要求要无偿安置四块80平方米回建地,第二阶段要求无偿四块96平方米回建地,并建好一层楼房。王某宦户,占地92平方米,建筑面积83平方米,要求无偿安置一块96平方米的回建地,另外按其被拆房屋的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5000元。
上列四户人,我们指挥部办公室均多次上门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他们提出的条件与补偿安置标准相差太远,未达成协议。我们根据县大会战指挥部的要求继续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力争在平等基础上尽快与被拆迁户达成协议搬迁。
合浦县西门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转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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