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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自治区住建厅表示,从7月1日起,广西开始执行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以下简称《规范》)。这将意味着,开发商“偷”面积难了。相比旧规,新规主要变化在哪?对开发商、消费者又会造成哪些实质性影响?
“送面积”
成吸引购房者“必选动作”
在南宁商品房市场上,送面积几乎是各家开发商的“必选动作”。7月8日下午,凤岭北片区某项目售楼部内,销售人员在给看房者讲解房屋概况时,都特别强调该项目各户型都有比较高的“赠送面积”比例。
在南宁市,20%的赠送率不鲜见,少数项目甚至宣称自己的楼盘有超过50%的面积赠送率,个别户型的赠送面积甚至超过合同上约定的建筑面积。不少主打“高赠送率”的楼盘,都会在户型图上,用醒目的颜色标注全赠送、半赠送面积的区域。多个楼盘的销售人员表示,赠送面积对看房者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此外,多个楼盘的销售人员表示,赠送面积对看房者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
“偷面积”
为规避容积率限制
业内人士透露,通过各种方式规避容积率上限,是实现“送面积”的主要方法。同样面积的土地,容积率上限越高,开发商可建设的建筑物面积就越大,反之则越小。但有些建筑结构、区域是不参与或部分参与容积率计算的,这就为开发商“偷面积”提供了方便。
比如在新的《规范》实施前,阳台一般是只计一半建筑面积的。假设某100平方米的土地,容积率上限是2。如果所有建筑都参与容积率计算,那么最多只能建200平方米的房屋。但开发商把其中20平方米建成只计一半建筑面积的阳台,总计可使用的房屋面积就变成了210平方米。购房者只要将阳台用玻璃窗封闭,即可当成普通房间使用,而房屋的设计图纸在送审时,也没有超过容积率上限。
“偷面积”虽有利于开发商开展营销,在部分购房者看来也是实惠,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赠送面积部分的施工质量明显不如正常建筑部分,存在地面大面积空鼓、墙面开裂等。
新规实施
“送面积”以后很难了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其实在2014年7月1日起就已实施。广西推迟一年实施,主要是考虑到我区实际情况。新《规范》实施后,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据介绍,《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等等。简而言之,新《规范》的实施,将让热门的飘窗、挑高露台、通风井、地下室等,在相应的范围内,实打实地算上面积。
过去不算面积的双层挑高阳台,现在至少算一半面积。这意味着,今后开发商想通过面积计半的大阳台设计吸引购房者以及规避税费,其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不过,住建部门解释,7月前已报审规划审批的项目,仍按旧规范执行。近期有意购房的市民,还可关注赠送空间实用、设计合理的项目,赶上“送面积”的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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