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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个毒贩团伙在合浦深山养猪场内偏僻处,大肆制造毒品,并运往合浦、防城等地贩卖。2013年12月这个犯罪团伙被警方彻底摧毁。2015年9月29,北海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中的5名毒贩,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蔡志雄、陈建文因贩卖、制造毒品罪,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2万不等。
2013年7月,蔡志雄从老家广东惠东县来到广西合浦闸口镇银坑村,该村远离市区和国道,山路绕绕,平时很少人通行。在该村锅盖岭深山某废弃农场,蔡志雄以建造工厂生产胶水的名义,租用养猪场内一块偏僻地,花了108万建造制毒工厂,并购买相关加工设备和原材料。蔡志雄在养猪场内建造制毒工厂,就是为了让养猪场的臭味,掩盖掉制造毒品时产生的气味。同年9月,蔡志雄通过朋友牵线,组织同乡周育强、廖林生、陈建文等6人(其中2名在逃)在养猪场内制造毒品氯胺酮。
该团伙有明确分工,有的晚上负责制造毒品氯胺酮,有的白天负责清洗设备和清理现场,有的负责望风报信和搬运制毒原材料,平时厂区紧锁,需要制造毒品时才让人进去。被告人陈建文负责毒品打包、保管、贩卖毒品等后勤工作。
同年11月,该制毒团伙将制造出来的一批毒品氯胺酮,由陈建文打包运到合浦县廉州镇某小区车库保管。后陈建文叫廖林生一起帮蔡志雄贩卖毒品氯胺酮。同年12月15日20时,陈建文在蔡志雄的指使下,伙同廖林生贩卖毒品氯胺酮,两人驾驶面包车携带毒品氯胺酮,窜至合浦廉州镇内东环路某在建工地附近,准备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车上缴获20包共净重19.862千克的毒品氯胺酮。
随后,公安人员在陈建文、廖林生租住处,抓获周育强、翁火胜,在陈建文的卧室内,缴获净重861克的毒品氯胺酮1包及毒资人民币32.91万,在车库内缴获127包共净重125.827千克的毒品氯胺酮。之后,公安机关在深山制毒工厂窝点、某车库及作案所用的厢式货车内,缴获制毒设备一批和制毒原材料2000多公斤。经鉴定,从所缴获毒品中均检出氯胺酮,毒品含量介于50.17%至58.88%之间。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志雄、陈建文等5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非法制造毒品氯胺酮146.550千克。蔡志雄、陈建文、廖林生贩卖毒品氯胺酮19.862千克,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蔡志雄、陈建文、廖林生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周育强、翁火胜构成制造毒品罪。
在共同犯罪中,蔡志雄是本案发起者和组织者,陈建文积极主动参与贩卖,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主观恶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判处极刑。被告人廖林生、周育强、翁火胜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北海中院)
来源:北海有料、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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