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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10月12日下午6时许,禹女士带着2岁的孙女,走在柳州市飞鹅路某商厦前的人行道上。当时,禹的孙女正驾驶着玩具车慢慢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玩具车碰到了覃老太的右后脚跟处。覃老太回头看了一眼,说了一句“碰到我了”,随即坐到了地上。禹女士上前想扶覃老太,却被拒绝了,覃老太还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儿子。禹女士也打电话报了警。柳南派出所民警赶到,覃老太随后被送到工人医院。经检查,覃老太的右后脚跟出现红肿,此外并无其他伤。经民警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禹女士一次性赔偿覃老太护工费、医疗费共计1570元。
不知这则新闻记者描述的过程是否属实,反正看着我第一感觉就是这老太碰瓷讹钱。“回头看了一眼”“碰到我了”“随即坐到了地上”“却被拒绝了”等等,看着分明就是对碰瓷行为细节的描述。一个2岁小孩慢慢驾驶的玩具车,有多大的冲撞力?而且才只是右后脚跟出现红肿而已,没有其它外伤,这样也要赔一千多?民警真的尽到调解的职责了吗?相对于这位弱不经风的老人,我更担心给小女孩心里留下阴影。
现在社会的信用值已经被刷透支了,老人摔倒在地上没人敢扶,是谁之过?受到别人的帮助反过来咬人一口,这是农夫和蛇里面的故事,不要让所有人都觉得,所有需要帮助的老人都是蛇。且不说这位老太是不是真的存心讹钱,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这么弱不经风的话,还是不要经常出来走动了,或者尽量在人少的地方自个玩去,不然别人打个喷嚏都吓得你坐地上,又要赔钱给你,一个喷嚏一千多,多亏啊。这么弱的体质走在大街上,危险的是别人,而不是你啊。
说了这么多,还是希望合浦的老人实在一些,不要透支合浦人的爱心,不然哪天你真的摔倒在路上了,没人敢扶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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