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国家三部委日前下发通知,10月8日起在全国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自治区正在研究制定落地细则。这意味着,北海市民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将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可在国内其他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10月12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了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这意味着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但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通知》中提到,具体办法要由住建部另行制定,政策刚刚出台,落实还需要时间。为尽快让职工享受新政带来的实惠,目前自治区正在研究制定落地细则,现还在向各地市征求意见稿阶段。
据了解,此前,广西已提出北部湾经济区内4市的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7月30日,我市发布了《北海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实施办法》,根据《办法》,北部湾经济区内4市的缴存职工在4市购房视为在同一城市购房,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而《通知》的发布,意味着今后北海市民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将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
《通知》还要求各地简化业务审批要件,同时自治区住建厅也明确要求我区各地清理、简化现行的审批要件。记者获悉,我市现已简化了一些审批条件,其中包括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也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等。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积金中心还在推进12329服务热线的建立,市民可通过热线平台咨询业务、查询相关信息,热线的开通将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来源:北海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