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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浦县78家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领取了新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据悉,新证将原来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内容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经营信息通过电子设备扫描一目了然。
据悉,根据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12月1日起,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的经营行为都发放全国统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新证执行期间,原《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在现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直至许可证到期,换发新证。至2018年9月30日,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
转自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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