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检察院依法办结了三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分别给三位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000元,共计人民币30000元。三位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该院的司法救助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其中两位被害人及其家属精心制作了锦旗,对该院的救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 这三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被害人分别是庞某、庞某某和吴某。被害人庞某因被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损伤程度为八级伤残,被害人无工作能力,生活陷入困难;被害人庞某某因被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被害人吴某因被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损伤程度为八级伤残,被害人因重伤休学在家,无工作能力,且其家庭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生活极其困难。这三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是由该院控申科在公诉科对接、沟通中发现的,通过审查相关案件材料以及入户调查了解,认为该三位被害人均符合救助的条件,决定予以救助。 检察院的每一项救助工作始终围绕执法为民的宗旨而展开,善于发现群众的难处,勤于开展群众的工作,致力于解决群众的困难。今后,该院将继续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不断的进行完善和推进,只要群众有困难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该院将积极、及时、耐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心和温暖。 图片说明:被救助的群众向合浦检察院赠送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