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广西各地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对初次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上岗。
此外,对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满50周岁以上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55周岁;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满45周岁以上的,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50周岁。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广西人社部门突出服务精准扶贫,以“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多种活动平台为就业困难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据统计,截至4月底,广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4.47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2.3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为7600人。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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