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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合浦县教育局局长陈汝遥涉嫌受贿一案,合浦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汝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00元。
2015年6月,自治区纪委通报: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陈汝遥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合浦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陈汝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汝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陈汝遥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海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陈汝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发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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