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旅发委了解到,为了加强旅游船艇的规范管理,切实保护广大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北海良好的旅游形象,我市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旅游船艇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的公告》,对全市旅游船艇开展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
公告首先要求对全市旅游船艇进行全面登记和安全检测。从5月12日开始,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海上旅游运营的旅游船艇(含快艇、摩托艇、观光船、半潜观光船等)必须接受责任部门对旅游船艇的调查、登记和安全检测;各旅游船艇的经营业主必须按要求在5月30日前到指定地点(由银海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属地政府负责现场设点登记)填写《北海市旅游船艇调查和检测登记表》,对船艇进行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测;凡逾期不按要求进行登记和接受安全检测的,或者经安全检测未符合安全标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公告强调,对旅游船艇驾驶人员进行持证管理。旅游船艇驾驶人员应参加船员培训机构举办的驾驶技能及安全管理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旅游船艇的驾驶工作。
同时,公告要求开展海上旅游船艇营运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实行区域化管理。经登记和安全检测符合运营条件的旅游船艇的业主需要从事海上旅游营运的,应当进行公司注册登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进行个体营运。开展海上旅游船艇营运的公司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和经营,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在指定区域进行旅游营运,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接受游客和社会监督,并按规定购买相关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
最后,公告强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证照不全的旅游船艇在我市区域非法从事海上旅游营运活动,海事、公安、工商、体育、旅游等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加大联合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