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各界密切关注着的房地产税,尽管早就被传箭在弦上,多年来却迟迟没有落地。不过这两天,房地产税突然在各媒体和朋友圈刷起屏来,话题热度直逼万科,起因就是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说的一句话,“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   话一抛出,小伙伴们都活跃起来了,围绕着房地产税2017年到底征不征进行了一番争论。不过东叔要另辟蹊径,今天的故事时间,东叔给大家讲讲历史上的房产税。没错,中国历史上某些朝代是有房产税的,都说读史使人明智,也许从历史中我们能得到些许经验。 要收房产税,首先得有房,这个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毫无争议的。考诸历史,汉武帝、唐德宗、后晋少祖石重贵、后周世宗柴荣和康熙等皇帝都征收过房产税。   已知最早征收房产税的是汉武帝   汉武帝   西汉时,房产税还没成为独立税种,但已经开始征收,最早提出开征的人是汉武帝。 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出征匈奴,当时山东(太行山以东)发生重大水灾,七十余万饥民无以为生,到处流亡。军费大增和水灾泛滥双重压力下,桑弘羊和张汤向武帝提议,向全国有产者征收资产税,是为算缗。   根据颁布的算缗令,凡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不论有无市籍,都要据实向政府呈报自己的财产数字,并规定凡二缗(一缗为一千钱)抽取一算,即两百文。而一般小手工业者,则每四缗抽取一算。算缗令就是资产税,其中就包括房产税。不过,前后只实行了三年。   唐德宗   唐代德宗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房产税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税种出现。当时藩镇割据严重,中央权力松散,而政府财政状况困窘,所以开始征收“间架税”,其称呼源于“每屋两架为间”。当时,间架税的征收对象只是首都长安城内拥有房产的居民。   唐朝计税依据是房屋数量和质量,由此分成上中下三等征税。由朝廷派人对屋主的房子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区位、质量都很好,就定成上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2000文;如果区位很好质量不佳,或者质量很好区位不佳,就定成中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1000文;如果区位和质量都不好,就定成下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500文。   这样问题就来了,有的人,比如说没落士族,虽然房屋不少,却没有多少钱财,所以不堪其苦。因为带来的负担太重,扰民极深,因此“间架税”执行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被当局者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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