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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厅8月31日向媒体通报,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实施15年免费教育并给予优先重点资助。
今后,广西区内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免除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所有费用并给予生活补助,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并给予生活补助。结合已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
在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方面,广西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至3500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3500元提高至4000元,并明确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100%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重复申请和评定资助项目时的材料要求和程序得到简化,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同一学历层次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和认定一次身份。并且,在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家庭是否脱贫,都可以享受15年免费教育和最高档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保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政策的连贯性。
2016年,广西预计投入资助资金17.73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达122.24万人次。其中,在免学费方面,预计7.6万人享受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受助经费0.57亿元;10.5万人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受助经费0.88亿元;4.6万人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受助经费0.93亿元。
在助学金方面,预计7.6万人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受助经费0.38亿元,67.34万人优先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受助经费7.34亿元;10.5万人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经费3.15亿元;4.6万人优先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受助经费0.92亿元;9.5万人优先享受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经费3.56亿元。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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