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论坛

  • 0779-7290779
  • 合浦人的网上家园 · 合浦门户网站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7748|回复: 2

[众观天下] 不可思议:一小偷入室盗窃后,在房主家住了三个月!

[复制链接]

45

主题

784

回帖

1790

积分

掌柜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790
发表于 2016-9-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
小偷入室盗窃后,不仅没有离开,居然趁被盗人家里无人居住,在房主家住了三个月。近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被南江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无业,去年开始偷盗,作案地点主要在南江县八庙乡、沙河镇等地。2015年6月,赵某某来到南江县沙河镇进入蒋某某家中企图盗取财物,在发现蒋某某家中无人居住时便住了下来,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10月7日期间,被告人赵某某趁南江县八庙乡村民肖某某、田某某,和沙河镇村民蒋某某外出务工家中无人之机,先后进入肖某某、田某某、蒋某某家住宅,将三被害人家中的腊肉、米、面、油等食品食用,盗走肖某某住宅内现金60余元、裤子1条。将蒋某某住宅内的1圈电线和1把电锤拆卸,获取内部铜线后转卖,获利40元。

随后,赵某某发现蒋某某家无人居住,加上他自己没有落脚的地方,便将蒋某某家当成了“旅馆”,不仅时常住在其中,还在里面生火做饭,吃吃喝喝。由于附近人烟稀少,这一情况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某某多次入户盗窃,并造成他人部分财物损坏,且未予赔偿,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从严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548

回帖

9090

积分

管理员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积分
9090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6-9-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天下怎么那么多S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95

回帖

278

积分

佃户

Rank: 4

积分
278
发表于 2016-9-1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
这样的事也有?还真是世间无奇不有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