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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实施。全县规划禁养区58个,限养区59个,重点养殖区32个,进一步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实现合浦县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有效配置。
《规划》中对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进行了明确划定。按照农业部农渔发〔2016〕39号文件要求,并根据合浦县境内各水域的自然属性、生产条件、养殖水平及今后行业发展的要求,将境内水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三个功能区域。
网络配图 其中,规划禁养区为58个,规划面积316.28平方公里。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港口区、航道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规划限制养殖区为59个,规划面积524.87平方公里。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重点湖泊水库以及其他限制养殖区。
规划重点养殖区32个,规划面积312.97平方公里。包括海水养殖区、淡水养殖区(池塘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并详细说明各乡镇的养殖功能区划。
《规划》中,还对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管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明确渔业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与海洋、环保、土地、农业等部门的合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机制,规范规划修订,科学合理开发和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推进渔业生产科学发展。
来源:北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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