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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深入开展路面秩序净化行动。
7月9日,对在辖区违法的3名驾驶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全力打好“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李某在广东路杭州路口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通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对李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66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目前,李某被处以罚款及行政拘留5日处罚。
黄某在广东路铁路桥路段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目前,黄某被处以罚款及行政拘留3日处罚。
孙某在新世纪大道路口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 ,孙某被处以罚款及行政拘留3日处罚。
面对承担被拘留的法律责任,三人感触颇深、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6月15日至10月15日,北海交警将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深化推进五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动规模宏大,力度空前。
北海交警提醒所有驾驶人:遵章守法,侥幸心理不可取,要为自己负责,也要为他人负责。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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