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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障支持新冠救治的部署要求,新冠病毒感染门诊报销新政在北海落地见效,全市6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最高达85%,让群众享受到实惠。
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新冠病毒感染费用结算业务。市医保局供图
北海参保人范先生因新冠病毒感染,1月9日下午在合浦县公馆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治疗,医疗总费用78.86元,基本医保报销59.15元,个人现金支付19.71元,政策范围内药品报销比例达到75%。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69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一站式结算。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统筹结算范围,统一启用“新冠门诊”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报销限额,报销比例最高达85%。
患者到发热病人挂号缴费取药处取药。市医保局供图
据介绍,北海市参保患者因新冠病毒感染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和区内异地门诊、住院费用原则上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报销。北海市参保患者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采取线下结算,不采取自费结算、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形式。自治区外参保患者因新冠病毒感染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报销;住院费用采取线下结算,不采取自费结算、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形式。
据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月13日10时,全市新冠门诊类别结算435人次,医疗费用总额50642.26元,医保基金统筹支付33806.25元,个人账户支出2738.90元。其中区内异地结算6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873.13元,医保基金统筹支付1191.79元。
转载: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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