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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职名单 (2023年1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孟繁刚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健平为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刘江河的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周水祥为北海市商务局局长; 何来为北海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欧余军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敬恩的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韦晓红(女)的北海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梁丽玲(女)的北海市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 蔡卓平的北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免去: 席淑燕(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能媛(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嘉(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 免去: 韩健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梁广平辞去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于海辞去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六 任命: 温和贵为北海海事法院审判员; 陈福林为北海海事法院审判员。
来源: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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